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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縣祥和協會創會沿革與概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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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於現今社會風氣敗壞,人心不古,到處充斥暴力、

倫理觀念不彰,以致社會到處瀰漫功利恐怖急躁不安,有鑑於此,10年前元旦之時,因緣際會下一些社會人士,於騰化堂聚會閒聊,有感於此特提議發起組織社團,於是在88年1月6日由蔡安平、翁發、戚王玉、莊男隆、陳隆順等5人商量籌組事宜;1月24日 召開首次會議,一時風起雲湧竟有各鄉鎮市47名有志之士,參與連署為發起人,這些熱心人士就是祥和的創會元老。

  在此聚會中由翁發先生提議,徵得眾人之認同,遂決定本會訂名為「桃園縣祥和協會」,並責由翁發先生著手草擬章程、 陳隆順 先生負責繕寫文件,準備妥當;88年2月8日 推派莊男力、翁發等代表前往縣政府申請籌組事宜,88年2月19日 獲桃園縣政府88府社合字第029649號函准予籌組,此日因此訂為「祥和創會紀念日」;於88年3月3日 召開發起人暨第1次籌備會議,選出蔡安平為籌備會主任委員,莊男力為副主任委員,翁發等16人為籌備委員,進行籌備工作,積極召募會員。88年3月11日召開第2次籌備會議,決定4月10日 舉行成立大會,祥和協會於焉成立,會員數達293人。

歷經2次籌備會議,於88年4月10日假騰化堂舉行成

立大會,並選出第1屆理監事,推選蔡安平、莊男力為第

1屆正、副理事長,李訓正為常務監事,敦聘翁  發為總幹事;90年3月4日 於桃園市文山國小舉行第2屆第1次會

員大會,選出第2屆理監事,推選蔡安平、戚王玉為第2屆正、副理事長,許陳珠為常務監事,敦聘翁  發續任總幹事;92年2月22日 於金華園餐廳舉行第3屆第1次會員大會,選出第3屆理監事,推選林長維為第3屆理事長,許陳珠為常務監事,敦聘翁  發續任總幹事;93年2月15日 於金華園餐廳,舉行第3屆第2次會員大會暨創會5週年慶祝活動。94年3月13日 於金華園餐廳舉行第4屆第1次會員大會,選出第4屆理監事,推選林長維為第4屆理事長,呂珠琴為常務監事,敦聘翁  發續任總幹事。

 97年2月28日於鱻之屋餐廳舉行第5屆第1次會員大會,選出第5屆理監事,推選翁發為第5屆理事長,劉瑞珍為常務監事;敦聘劉登海為總幹事,鄭蓮嬌為副總幹事,謝慧貞為秘書。98年2月22日 於鱻之屋餐廳舉行創會十週年慶祝活動,隆重表揚創會發起人,陸續舉辦創會十週年慶系列活動,發行創會十週年紀念特刊。100年2月28日於淞圓餐廳舉行第6屆第1次會員大會,選出第6屆理監事,推選李廷勇為第6屆理事長,劉瑞珍為常務監事;敦聘翁  發回任總幹事。

祥和協會14年來的成長與茁壯,所有會員曾共同參與,皆同感與有榮焉。希望諸位會員先進,不分入會之先後,能夠體認創會之艱辛,珍惜祥和12年來所獲致之成果,飲水思源,尊重倫理秩序觀念,絕不躁進,祥和才能永續發展與傳承不息;並應遵循本會宗旨─確實力行同心協力、互相扶持、絕無私念、遵守章程及一切規範,以促進社會和諧祥和為己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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